市建委公布动迁冻洁通知,划分经十一路路面改建工程冻洁范畴。
通知称,经核查,市人防公司办公室在济南槐荫区经十一路开展路面改建工程合乎动迁冻洁标准。冻洁范畴为:济南规划局(济规管地字[2006]第一02号土地施工许可证及图下、配件)明确的动迁红杠范畴。实际为:经十路216号(数控车床一厂寝室)24号楼及侧门临街商业房,经十一路39号、43号、47号、49号、52号、55号、76号、80号、82-2号、82号,四里村1811号。本冻洁范畴只包含城镇居民用地。
冻洁限期自2006年9月4日至2007年3月4日止。在冻洁期内获得动迁许可证书的,冻洁限期自行增加至动迁限期到期之日;未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的,动迁冻洁自主消除。依据要求,在冻洁范畴内的部门和自己不可开展房子以及附着物的新创建、改建、改造,不可开展房产买卖、互换、赠送、租用、质押、析产、排序房产租赁户名,而且不可以更改房子和用地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