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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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因与申请者兰州市×××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异议,不服气申请者递交的《申请裁决书》,现明确提出诉讼论文答辩建议如下所示:
一、申请者向异议人公示公告的房子测绘工程总面积存有程序流程上不科学和不合理合法,夺走了异议人合理合法的质疑支配权。
其一,申请者规定异议人在发布后的一天内明确提出书面形式建议,显著是不科学的,由于异议人压根无法在这般短促的時间内来对于此事提出质疑。
其二,申请者将套内建筑面积和同用总面积累计即是异议人的建筑面积,存有好几处疑惑。该套内建筑面积是护指内使用的面积或是套内总建筑面积?同用总面积就是指同用使用的面积或是同用总建筑面积?同用总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一共有总建筑面积的平摊方式、平摊标准这些也没有公布。而那些对异议人对公示公告的测绘工程总面积提出质疑是非常重要的。申请者沒有公布之上这几个领域的信息和测算根据,异议人又该怎样提出质疑?异议人又如何知道自身劳动所得的住房总面积具体金额不符公示公告上的住房总面积金额?
二、异议人对申请者的的动迁评估房价的合理合法合理化有质疑。
最先,因异议人对被测绘工程房子的范围有质疑,因而对根据以上的评估房价也是有质疑。由于依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被动迁房子贷币赔偿额度=(房子贷币赔偿基价×区位优势价差指数×(1 层级差价率)×(1 房屋朝向差价率)×(1 别的要素差价率)-类似房子的重设价钱 被动迁房子的重设价钱×成新率)×总建筑面积。
次之,申请者将房子成交价在2003年7月1日-7月10日在动迁区域内开展公示公告,但事实上,异议人已于2003年6月26日以前就早已搬运出来,且申请者又沒有采用其他方法让异议人了解该公示公告,故异议人沒有提出质疑并不是主观因素只是客观因素导致。
三、申请者觉得异议人另有一套房(××××园10-2-×××室)是的思想观点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该套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申请者老公企业全部,仅仅分到她们临时定居,异议人并沒有得到产权年限。
四、申请者粗暴开工,在彼此未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协议书或经市人民政府裁定以前,当众违背我国和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动迁政策法规要求,私自对异议人的居住房屋开展强行拆迁,并采用断水、断电等和威吓之方式,比较严重侵犯了异议人的合法财产和身心健康。异议人对于此事要求仲裁庭判断申请者道歉并赔付具体损害。
五、依据申请者的《告被拆迁户书》的第七条要求,异议人彻底有权利得到10000元的奖赏。 依据左右这几个层面,异议人要求仲裁庭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驳回申诉申报人的办理要求,依规维护保养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兰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