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拆迁律师经常说在拆迁纠纷中几乎所有的源头都来自补偿,拆迁户认为自己的房屋补偿太低不合理,拆迁方则认为给的补偿很多了拆迁户就是漫天要价这种情况下矛盾就发生,补偿给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拆迁户以后的生活水平,评估环节直接影响补偿的高低,评估报告作为补偿的直接依据。
今天我们拆迁律师要说的是拆迁评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只是列举其中一些问题用于警示广大拆迁户朋友。
房屋评估机构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第三方机构,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公平性,所以评估报告才能作为补偿的重要依据,法律规定了评估机构必须具备评估资质依照合理的评估办法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选用第三方评估就是为了过程公平公正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市县ZF作出拆迁决定其中包括的补偿标准就需要依照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如果差异较大或评估不全面的都会造成拆迁户受损,所以接下来我们要看评估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评估机构没资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确定评估机构后,拆迁方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签订委托合同,对拆迁户来说收到评估结果的第一时间应当查看委托人和拆迁方是否一致,委托人有没有委托评估主体资格,如果没有就不能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
评估机构的选择依照规定
虽然只是简单的选择仍然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规定中指出对评估机构的选择应当是双方在规定期限内协商共同确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摇号、抓阄、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确定,不能私自指定评估机构。
评估是否有资质
法律规定评估机构应当具有评估资质,评估师也应有相应评估证件,如果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作出的评估报告无效。
入场调查
要想评估报告合理就要入场了解情况,只有看到真实的房屋情况才能作出评估,如果仅凭想象或几张简单的资料就评估的不能信服,评估机构应当安排评估师到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了解情况,目的就是为了核实房屋的情况作出最真实的报告。
使用评估办法是否单一
国有土地性质不同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房屋都会进行交易,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应当参考市场价格,一般情况下评估过程中会采用几种评估办法,如果我们收到的评估报告中只采用了一种评估办法的是不能对被拆迁房屋价值作出全面评估。
评估报告是否有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方收到评估机构的分户报告后应当将评估报告在拆迁范围内公告,拆迁户对评估机构有异议的,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
拆迁律师提醒拆迁户朋友,收到评估报告认为不合理的首先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合法避免出现对方违法操作自己浑然不知,如果对法律规定拆迁程序不了解的也不要慌,你可以第一时间咨询拆迁律师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