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拆迁的补偿项目以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上海动迁的补偿,法律规定范围的补偿及奖励补偿。不过法律上并没有对于奖励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看各动迁基地的方案。律七团戎兴旺律师根据中心城区基地的大致标准,归纳总结如下:
上海市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三种:货币补偿、价值补偿和面积房屋调换,不过本质的原则还是货币补偿。
具体的补偿公式如下:
1、 有产权证的房屋
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偿)*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由于被拆除房屋大部分属于旧式里弄和简屋,房屋陈旧,结构较差,户均面积较小,评估价偏低,相当一部分被拆迁居民得到的补偿安置款可能低于原来的补偿安置水平,为了保持新老政策的连续性,既保障补偿安置水平不下降,又使补偿安置标准简单清晰,设置了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并增加了价格补贴。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的基本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此公式中,“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的评估单价,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的平均单价。“价格补贴”,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高出部分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差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除此之外,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同时,被拆迁人接到停止建设通知后,继续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市民还难以用货币补偿款购买到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的房屋。为了保持新老政策的连贯性和平稳过渡,需要对这部分家庭(具体适用对象由区、县政府规定)实行异地产权房屋调换的安置方式,其标准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按一定的百分率增加安置面积。
其中:房屋地段等级由市房地资源局划定;应安置面积的最低标准及被拆除房屋在五、六类地段增加安置面积的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如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照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支付房价款;安置房屋在一、二、三类地段,以及被拆除房屋和安置房屋均在四类地段的,不适用本补偿安置方式;廉租对象和孤老、孤残、孤幼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适用本补偿安置方式,并可以适当减免超过应安置面积部分的房价款。
另,拆迁居住房屋时,拆迁入应当向居住房屋的被拆迁入、承租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非居住房屋时,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入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律七团戎兴旺律师特别对价格补贴进行解释:结束】
2、有公房租赁凭证的房屋
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偿)*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加上搬迁奖励费、速迁费、搬家补偿费等,一些特殊家庭的特殊照顾,根据不同困难程度,再另外补偿一定的货币。
律七团特别说明:
1、货币补偿后选购配套商品房和搭桥商品房的安置办法
居民可以选择拿货币自己购买住房,也可以购买拆迁人提供的配套商品房和搭桥商品房,其中配套房要求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交易。价格一般都低于市场价,在具体购买时都有一套完备的操作办法来运做。
2、关于被拆迁户居住人员的认定
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的总原则是:以数砖头为主,兼顾数人头,即主要是依据被拆迁人的房屋面积,兼顾被拆迁人户口。
具体计算公式:
1、户口的奖励
(1)按照户口薄来进行奖励,如对被拆迁户有一本户口薄的可奖励5万元。
(2)按照家庭户籍人口来进行奖励,如有人奖励1万元。
不过这方面的内容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看各动迁基地的方案。
3、搬迁费和速迁费的奖励
为鼓励早走早得益,各动迁方案一般会设置各个奖期,根据搬迁的早晚,进行奖励。
(1)第一期,在动迁开始三个月内签约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每户速迁费1万元。
(2)第二期,在动迁开始五个月内签约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150元,每户速迁费8000元。
不过这方面的内容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看各动迁基地的方案。
4、搬家补助费
主要是免费搬家的费用,一般几百元
5、家用设施移装费
以居民提供的原始发票为依据,主要包括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煤气等移装费法律上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