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因需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需赔偿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虽然是无法避免的问题,但国家也将予以合理补偿,妥善安置。
一、对拆迁安置权益有异议怎么办?
对于拆迁安置权益有异议,也就是对安置补偿标准、安置补偿方式等内容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安置权益有异议可以及时向政府征收部门提出意见并要求听证,多数人提出的合理意见政府应当予以采纳。如果对方怀疑你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向法庭提出相应的索赔。
征地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业主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既可采取货币补偿,也可采取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以金钱赔偿为主。理由如下:一、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无延期过渡期的现象.被拆迁人或使用人无法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第二,货币补偿对被拆迁人的住房选择更加方便,三是在空间上不受限制,三是由于安置房质量较差,造成拆迁双方矛盾;四是要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理念,也就是说,有条件进行货币补偿的,应尽量采用货币补偿。
规定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方法是根据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方法确定拆迁金额。关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或规定。
产权调换
物权转移,是指拆迁人将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住房与被拆迁房屋调换的产权住房,并按照拆迁房屋评估价和调换房屋市场价结算。即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时,被拆迁人丧失了房屋的产权,转移后仍有转移房屋的产权。物权转移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之一,其特征在于以实物形式反映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不管是居所还是非居所都可以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是不包括非公共事业房的附属设施。
二、拆迁赔偿包括哪些。
拆迁户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支付的各种补偿款。通常有:
1.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房屋重置费用),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补偿被拆迁家庭临时居所或自建临时住所而造成的不方便的周转补偿费,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发放,按被拆迁房屋居民的月补助。
3.奖励性补偿、用来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迁入市郊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的各种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对拆迁户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根据法律:
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的规定
第14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15条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应予以配合。在征收范围内,调查结果应告知被征收人。
第19条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意见。如果发现有异议,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