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和耕地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农民往往十分关注与宅基地和耕地有关的政策。近来,许多农民朋友前来咨询,问宅基地和耕地补偿是否一样?为什麽两个村庄相隔一条路,补偿不同,这样合理吗?
一、耕地与家园的区别。
1.目的不同。农田是农地,只能从事农业生产,不能进行非农建设和建房。耕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
2.有效期不同。房屋使用期限不限;划拨土地使用证也无期限限制;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满后三十年。
3.耕地已登记在国土资源局的规划文件中,可根据规划需要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费用的计算。
除农地以外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及幼苗等之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市.市制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对于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按照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对宅基地建房采取重新安置、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予以公平.合理补偿,并且对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进行补偿,保证了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住房产权。
因此,在征收宅基地时,对于房屋拆迁,可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可另行审批。如果对拆迁宅基地上房屋进行货币补偿,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安置地补偿价确定。土地补偿费、成新价及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的计算等规定,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如果给被拆迁人货币补偿,则不需要进行房屋安置或单独审批。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失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费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耕地征收补偿费用的计算。
按《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收农用地补偿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办法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始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位置.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详细的房价,可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的区域综合地价查询。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涉及多个方面、多标准,而且大多由当地政府制定。当遇到征收的时候,一定要看清补偿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及时了解当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切忌被一套套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