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程中,我们签署的各种文件,如房屋、土地的面积,主要是房屋的一些状况,地的一些面积,等等一些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会跟您一一核对,还有一些评估结果会与您一一核对。
签名时一定要看清楚以上内容是否适合您?房子的状况和土地的状况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项目缺失、漏项?签名时也要特别小心。签名时是否有空位?为防止他人的文字在以后以其它方式补签。
在签名时最好索取一份原件,并留在自己手中。一有别的签名类文件,我们就可以核对一下。如有增减,有签字之处,我们可立即提出抗辩证据。
1)确定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谁,法律规定市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是征收拆迁的主体,其他部门如果要和你签协议,就需要注意。
2)检查安置协议内容是否齐全,即我们经常说的是空白协议,协议内容是否正确。
3)看赔偿金额是否合法,是否参照周边市场价格,是否与重置成本价相一致,是否能保证生活水准不下降,
4)拆迁协议是否另一方也当场签字,是否给您留下一份,是否有对方的盖章。对未盖章的拆迁协议,拆迁方有权拒绝签字。
5)审查违约责任,即我们称之为兜底条款。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没有按时履行怎么办?自己能否接受这个问题?
被拆迁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要求拆迁方将承诺的约定写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并签字盖章;同时,被拆迁人要保留安置补偿协议原件。(2)通过录制视频,将拆迁方的承诺记录下来作为后期维权证据。但口头承诺的效力远低于书面协议。
编制相关资料,为依法维护权益做准备。如规划许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偿协议,其它有关协议,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等。
统计资产并取得评估的积极性。对联认为被拆迁人对相关资产应尽善尽美,如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争取自己请评估机构与拆迁方要求的评估机构进行面谈,最终得到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
资产清单包括土地、房屋、附属设施、机械设备、房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等。要对因拆迁而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要事先作估价,以摄影录像等方法保留证据。
征地补偿协议中,应明确下列条款:首先,补偿款的总额和各种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有厂房出租的情形,这一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一、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一、补偿金额的确定;其次,赔偿款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三是明确安置房、安置地的面积和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
在宣布土地征用、征用决定后,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职能机关,可以以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通知企业停产停业。即直接发一份通知,要求你限期停产停业;或口头通知企业停止停产。对联法庭认为,对于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我们应该区别开来,因为这两种形式的效力不同。具有较强证据效力的正式书面通知。
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与人面对面签定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相互留存所签协议,对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署一份空白拆迁协议,对拆迁方来说,应该是一次果断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