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些拆迁人为了尽快完成征收拆迁的工作,在未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的情况下,通过暴力的方式强制拆迁,给被拆迁人利益造成严重侵害,尤其是停水停电、逼签的方式对被拆迁人造成的侵害,法律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规范,严禁停水停电等暴力拆迁行为!
一、如何投诉?
拆迁补偿不合理,房屋所有人拒绝拆迁时,被停水停电是不合法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暴力拆迁涉及哪些违法点
(一)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二)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结语
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被拆迁人可以就此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相关政府机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一定保持沉着冷静,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