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要合法征收拆迁户的房屋,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并向土地申请提交批准程序,制定拆迁计划。拆迁范围内的公告、听证等一系列规定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在过去的两天里,我们的拆迁律师发现有几个朋友咨询我们,说房子在相关事宜协商之前就被拆除了,问我们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今天,我们将通过这个话题简要解释它。
不达成协议的房子被拆除合法吗?
这种违反意愿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拆迁方在安置补偿未达成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手段拆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是严重违法的。
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应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即使有政策,仍有对策。有些地方为了自己违法,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商业发展。看到这里,很多拆迁户一定要问法律是否没有规定具体的拆迁目的。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规划区内的任何建设行为都应当遵守本法,城市总体规划也应当对城市的长期发展做出预测性安排。理论上,它确实可以控制ZF领导人的临时决策和房屋拆迁的目的。
一般房屋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部门制定安置补偿计划,市、县ZF开始论证补偿,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对补偿计划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机关应当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和公布。大多数拆迁户在实际拆迁中提出的异议不予采纳。
当大多数拆迁户认为补偿有问题时,应组织听证会。拆迁户需要了解的是,并非所有拆迁项目都可以申请听证程序,只能在棚户区旧城改造中申请。
随着征地拆迁法律的不断完善,城市拆迁和农村土地征收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公告是程序之一。公告人一般为市县ZF。如果是村委会、拆迁办公室等没有主体资格发布的,则无法律效力。公告主要是告知拆迁户相关事宜和异议救济方式。
如果拆迁户觉得补偿不合理,多次谈判失败或遭受其他不公平待遇,请不要犹豫及时提出有效的救济方式,这是指复议或诉讼的唯一救济方式。
征地拆迁不是小事,尤其是直接影响补偿的评估环节和签订补偿环节。拆迁户必须小心保证签订的协议没有漏洞。如果补偿不合理,补偿没有达成协议,但受到其他压力,请拒绝签字。不要因为你的手软化了永恒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