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拆除房屋,你需要给被拆迁人相应的补偿。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补偿低或其他拆迁中的违法行为,纠纷随处可见。此时,被拆迁人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今天,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将为大家讲解诉讼维权中应注意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诉讼主要是当事人对政府(行政主体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诉讼(俗称拆迁诉讼)。征地拆迁中的行政诉讼主要是因为征地拆迁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拆迁前置程序违法。
2.拆迁程序违法。
3.拆迁过程中,政府各部门对企业的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4.强拆或者因拆迁造成的财产和人身危险,报警公安机关不作为。
5.政府通过暴力、停水、停电等手段强制拆迁。
作为被拆迁人,案件本身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提高补偿,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目的不是案件本身的结果,而是我们最终可以得到的补偿。对我们来说,最终的补偿是胜诉。
那么在拆迁诉讼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1.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
即使拆迁方有损害权利的行为,当事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拆迁方侵犯其权利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法院。房管局不能强制撤销房产证。
(1)房产证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但当事人在拆迁诉讼中败诉的,法院不能直接撤销房产证。
(2)房管局只能在登记错误的情况下撤销房屋产权证,不能因当事人不服征收决定或者有不合理要求而撤销房产证,因为房屋是依法建造的。房管局侵犯公民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恢复其权利。
3.当事人在诉讼期间不能强拆。
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对拆迁事项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因此在争议解决前不能强制拆迁。为避免拆迁方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拆迁程序将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