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标准,所以几年前,法庭律师团也收到了很多拆迁咨询,根据拆迁,他们的房屋在规划区域,但拆迁补偿标准很低,许多拆迁人一起找到了拆迁方,拆迁方给出的原因是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他还告诉被拆迁人,所有当地的补偿标准都是国家补偿标准,所以当被拆迁人向拆迁方要求证明文件时,拆迁方表示这是一份秘密文件,不能公开。因此,被拆迁人的请求被拒绝了。
然后,很多被拆迁人随后找到了对庭律师团的律师进行相应的咨询。律师回答了这样的问题,接受了被拆迁人的邀请,到当地实地考察,然后签订了维权委托协议。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
一是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必须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是,集体土地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的适用。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是如何制定标准。我们可以想象,在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城市、城乡分布不平衡,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市场情况差异很大。也就是说,不可能有具体统一的补偿标准,比如每平方米多少钱。地方法规和政策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只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细化。
第三,国家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作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于地面附着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用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用评估方法确定。
此外,《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还规定,个人房屋和其他房地产的,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征用个人住房的,还应当保障被征用人的生活条件。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组织、个人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幼苗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护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机构、个人房屋等房地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补偿等费用。
根据新通过的《民法典》第243条,在原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和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了农民和村民住宅补偿作为法定补偿范围。这将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的生活条件。
同时,本文在全额前增加了及时二字,明确要及时全额支付,以便更好地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的不及时支付补偿、不及时落实安置房等问题。因为有很多地方签了协议,搬迁了,拆了房子,结果得不到补偿。或者约定,协议也签了两年,结果五年也不能搬回去。有些人甚至等了十年才搬回他们应该搬回来的房子。
通过民法典的规定,及时弥补了一些法律漏洞,需要及时关注。这些规定与我们每个被拆迁人或被拆迁企业密切相关。
四是地方补偿标准。例如,《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方法,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并公布。
另一个例子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在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也就是说,地方法规的规定其实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明确,两者并不冲突。
那么,拆迁补偿标准的红线是什么呢?地方政策或具体拆迁项目的补偿问题,以及实践中可能规定的每平方米多少钱。对于每起房屋拆迁案件,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不能直接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标准。
至于地方政策,或具体拆迁项目的补偿计划,甚至评估报告,都没有直接的强制力。无论拆迁补偿问题的原因是什么,都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而不是直接遵循所谓的标准。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不能因拆迁而降低被拆迁户原有的生活水平,确保长期生计。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具体统一的标准。虽然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但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判断是否合理的标准是,我们不能因为拆迁而降低原来的生活水平。如果补偿不合理,除了与拆迁方协商。如果谈判失败,请尽快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在征地拆迁中,一旦其合法权益受益受到损害,就有勇气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律师非常重要。当然,行政诉讼纠纷应该找到北京盈亭的律师。未与主管部门协商补偿条件的,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利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