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他的房子被县政府划入征收范围,将被征收。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办公室正在与何先生谈判,迫使何先生签订四份空白补偿协议。何先生怀疑县政府征收行为的合法性,何先生认为征收办公室给予的补偿不能使他在房屋征收后保持现有的生活水平。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得知何先生在房屋被征收前只看到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公告,何先生的房屋建在集体宅基地上。
随后,律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县政府征收何先生的房屋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1.何先生的房子建在集体宅基地上。但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征收,程序明显错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重大明显违法;同时,县政府征收何先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明显超越职权。
2.2017年,省政府批准征地,征用何先生等部分土地,但省政府未按法定程序批准征地,侵犯了包括何先生在内的一系列征地人的权利。
燕律师了解上述一系列情况后,决定从征地审批和征地决定入手,全面维护何先生的权利。律师对省政府征地审批提起复议,对县政府征地决定提起诉讼。审批复议和征地决定诉讼受理后。
县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与何先生协商。经过一系列谈判,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决定在原征收补偿的基础上增加安置房和50万元补偿,使案件圆满结束。
律师说法
在拆迁权利保护案件中,投诉和法律权利保护是两种权利保护效率相对极端的相对面,投诉不属于法律程序范围,被拆迁人对投诉处理结果没有期望,法律权利保护不同,如果申请人不按照相关责任工作,被拆迁人可以使用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有很大的保障。律师在使用法律技术手段维护权益时,是最好的经营者,洞察各种违法漏洞,对拆迁方的各种强制拆迁行为具有一定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如遇拆迁问题,请找权利保护律师为您争取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