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形式非常复杂,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违法拆迁等。,而且征收方很有经验,普通人分不清法律关系和注意事项。因此,被征收人很容易无法获得合理的补偿。
拆迁维权方式:
1.听证。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评估报告的审查和评估。收到评估报告后,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对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
3.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4.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维权注意事项:
1.拆迁过程中的时间节点。如公告日期、拆迁日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等。被征收人必须注意拆迁公告中的日期节点,以免超过时限,阻碍权利保护。
2.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应当注意被征收人履行的义务和可以享有的权利,特别是权利部分。被征收人只有了解自己的权利,才能使用自己的权利,享受征地拆迁中更多法律赋予的利益。
3.收取多少赔偿?这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一点,因为拆迁补偿方案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补偿标准过低,不能满足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需求,被征收人应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防止房屋受损或无法弥补的事情影响后续生活。
4.是否在拆迁区。征地是根据需要征地,一般是整个征地,但也有特殊情况,有时被征。有时被征收人的房屋入征地区,所以此时被征地人应注意检查,如果被征地房屋拆迁会影响其他未被征收房屋,如被征收房屋拆迁会导致其他房屋成为危险房屋等,被征收人可以及时向拆迁部门反映,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因为一般出于安全考虑,但如果真的遇到或应该积极处理。
5.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地拆迁属于行政行为,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并根据房屋的用途给予被征收人补偿。为了不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对征收行为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每一步行政行为都有法律约束,被征收人应注意征地拆迁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