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是否要给予补偿(违建房拆除有补偿)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2-03-08 13:21:58 阅读 827

  随着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也在进行中。然而,由于过去人们的法律意识薄弱,有些事情是不合法的,包括违章建筑。而这座违章建筑要拆除,那么拆除违章建筑要给予补偿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拆除违法建筑是否要给予补偿(违建房拆除有补偿)

  一、拆除违章建筑要给予补偿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拆除违法建筑时,被拆迁人没有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

  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赔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法院是否有权判决拆除违章建筑。

  法院有权作出判决。

  (1)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房屋设施。

  (2)建筑物是指使用各种材料生产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们可以生活或生产活动的房屋或其他固定在土地上的地方,如住宅、办公楼、工厂、仓库等。

  (3)违法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

  (4)违章建筑根据其违章程度有不同的情况。表面上看,违章建筑人是否有土地使用权,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即虽然有权利在建筑物占有范围内建造房屋等建筑物,但未经建筑许可证擅自建造。

  三、拆除违章建筑是否有流程和时间规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以书面形式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陈述权和辩护权。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催告书后进行陈述和辩护。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和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

  除上述法律要求外,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宣传程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要求,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由行政机关公告,限期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拆除的,行政单位可以依照规定向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拆除。

  以上是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介绍拆除违章建筑补偿的相关知识。违章建筑本身就是违规的产物,所以有时候没有补偿。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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