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如果房屋被拆除,我们需要签订相关的补偿协议,然后公开,最后给予补偿。但是,很多时候,人们因为赔偿而发生纠纷,那么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以下是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对读者的回答。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1.要对当前形势有清醒的认识。
任何旧城改造项目都经过了地方政府的制定、规划和批准,并获得了地方政府的许可。特别是在倡导优化政府环境的前提下,政府为开发商提供的服务更加全面、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特殊的关系,没有特殊的背景,没有特殊的能力,也没有对项目本身提出任何质疑。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开发不会有问题。因此,明智的选择应该是顺其自然,为心灵、物质、经济和过渡性住房做好准备。
2.全面掌握拆迁项目补偿安置政策。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拆迁项目都有详细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该政策将通过公共渠道以不同的方式通知该地区的拆迁户。对于送到门口的相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我们不能忽视。正确的态度是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
3.要有平和的心态。
房屋拆迁,这是个人无法改变的现实,面对现实情绪会变得复杂,但必须理性,不要有钉子户的想法,首先不要低估地方政府做好拆迁工作的能力和信心,其次不要尝试法律,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可以采取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强制拆迁,特别是重庆钉子户曝光后,在拆迁工作中,特别是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会更加果断,不会拖延。
4.要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努力实现拆迁补偿利益最大化。
拆迁无情,操作有情。拆迁人员既是政策的执行者,就必须按照政策办事。在这一点上,被拆迁户必须尊重拆迁人员的人格,不要责骂拆迁人员。甚至人身攻击,正确的做法是积极配合拆迁人员,强调拆迁前后的困难,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努力理解拆迁人员,采取人性化操作,充分利用生活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拆迁利益。
5.认真阅读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防止协议陷阱。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采用胜货币补偿,必须明确货币金额、付款方式、付款地点、是否一次性付款等。;如果是产权交换,必须明确交换房屋的位置、地板、面积、方向、是否装修等。
二、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签订了补偿协议。
赔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
被征收人不服赔偿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整理的内容。按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几点。条款的内容需要明确。如有不满,可及时提出沟通。如有争议,可申请法院诉讼。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