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不认可拆迁部门给我房子下的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上写着,如果不认可可以复议或起诉,请问一下我是应该复议还是起诉呢?
律师答疑:你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于被征收人选择哪种,这个是由具体的被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决定的。如果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没有过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因为如果你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还不满意,你还可以在十五日内针对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