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擅自改变土地改变土地用途。
村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转让、转让、出租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因此,对上述土地违法行为,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转售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转售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转售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如批准的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或者居住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一般责令拆除并处罚款(农村村民个人建房除外,不处罚只拆除),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
土地使用的具体分类是什么。
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具体来说,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设建筑物,
建筑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未使用土地是指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地、盐碱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