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按人口还是面积(公产房拆迁怎么算)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2-03-24 13:37:23 阅读 713

  公共住房是指公共住房。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相比,一般个人只有租赁权,没有所有权。没有转让权,不能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共住房拆迁,拆迁补偿应该给谁?以户籍为准?还是以实际居民为准?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子。

  案情重现

  李女士膝下有六个孩子,五个孩子成年后离开家,组成了自己的小家庭。只有小儿子肖恩(化名)一直和母亲李女士住在租来的公房里,母亲一个,肖恩一个。肖恩结婚生子,没有搬走。李女士的两个孙子张晓明。小时候,为了方便入学,王小强将户口迁入公房。其中,王小强因父母离婚与李女士短暂居住。

  2007年,李女士写下遗嘱,将公房所属及以后拆迁所给予全部补偿。2008年,李女士去世。

  2013年,公房拆迁,公房单位以实际居住人为准,与张良签订了两份拆迁补偿协议,张良获得了两套住房。

  2018年,张晓明、王晓强一起将张良告上法庭,主张自己是户籍人口,各自应享有拆迁补偿权益的五分之一。

  经调查,一审法院判决张晓明和王晓强胜诉,两人应享有拆迁补偿权益的五分之一。张梁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出上诉。英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坤认真梳理了现有证据,对案件的每一个关键点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在二审中争论。二审法院采纳了英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坤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公房拆迁按人口还是面积(公产房拆迁怎么算)

  公房拆迁,谁应该赔偿?

  涉及到公共住房拆迁,法律关系将非常复杂。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

  然而,公共住房的所有者通常不是个人。公共住房分为直接管理公共住房。直接管理公共住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自主管理公共住房的所有权属于单位。住在公共住房里的个人属于承租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在拆迁中,会有很多纠纷。

  我们分几种情况:

  1.原承租人一直活着,征收时未变更公房承租人姓名的,承租人为原承租人,拆迁补偿应当交给原承租人。

  2.原承租人在征收前已经死亡,但生前租赁的房屋仍由家人和亲属居住,承租人已由原承租人变更为现承租人,因此拆迁补偿应归现承租人所有。

  3.原承租人在征收前死亡,部分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支付租金,但未及时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因此,由于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资格丧失,原承租人无法获得补偿,补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张晓明和王晓强的户口在公共住房中,但关键是他们是否是实际居民,也就是说,只有肖恩符合当前承租人的要求,有资格享受拆迁补偿。张晓明和王晓强并没有真正住在涉及的房子里,同时在其他地方有房子,或者享受国家福利分割。因此,法院判决一审发回重审。

  由于我国公房众多,各省市也出台了公房征拆政策,为公房征拆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上海:《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公共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老式房屋、简易房屋等非成套独用房屋的,按照本细则增加套式面积补贴。

  北京: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的有关规定,自管公房承租人有三种征收方式可供选择:一是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公租房,购买后自管公房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获得补偿;二是与房屋所有人即单位达成协议,协议可以约定货币补偿或房屋置换。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征收方将对房屋所有人即单位进行补偿;第三,房屋征收部门将按照重置成新价格对房屋所有人和单位进行补偿,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后的部分对公房承租人进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分别与房屋所有人和公房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公房承租人也可以根据征收补偿方案选择房屋安置,取得的补偿与房屋安置的购房款的差额由公房承租人承担。

  天津:《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被征收公有房屋,被征收人与公有房屋承租人不能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95%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补偿;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0%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80%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补偿(2)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贴。奖励应当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按照前款规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比例计算,结清与用于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河北:根据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承租人可以按照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房屋,然后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不允许出售的房屋,产权人应当按照补偿安置计划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键词: 公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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