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是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一般通过拆迁公告和拆迁政策了解其具体的补偿标准。但在实践中,大多数被拆迁人都遇到了低补偿,拆迁方给出的拆迁理由也充满了漏洞!
基本情况:
张先生位于山东省的一个城市,最近被拆除了,这是一件好事,但张先生非常担心。原来,同一拆迁方,隔壁村给予每平方米1500元的拆迁补偿,而邻近村的张先生每平方米只给予800元。在同一地方,房子的大小几乎相同,拆迁资金了近一半。找到拆迁方后,被告知拆迁政策已发布,不能更改,补偿标准按政策内容执行。
张先生不明白,政策是由拆迁决定的,他们能决定多少吗?拆迁的政策真的大于法律吗?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时各地的生活水平和政策不同,国家没有制定严格的拆迁补偿标准。但法律明确规定了一条红线,即确保被拆迁人在未来生产生活中不会因拆迁而降低生活水平。
这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能低于拆迁前的生活水平,这是底线。而大多数拆迁政策,即使没有压到红线以下,也是贴边执行的。
例如,按照五年前的补偿标准,或者在评估阶段,被拆迁人的房屋评估结果与真实情况明显不同。
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标准应符合征收时的实际情况,如补偿标准应与当地市场情况相同,评估不欺诈,征收拆迁程序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特别是拆迁纠纷不应完全按照拆迁政策,当然,拆迁人不能完全改变拆迁政策,但拆迁政策不大于法律。
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案或者拆迁程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赔偿协议。被征收人不服赔偿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案件中的张先生不同意拆迁补偿金额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后来,张先生打电话给我们后,试图按照我们的指导方法进行行政复议。一个月后,张先生再次通过电话联系了拓夫律师,希望委托我们进行案件代理诉讼。事实上,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都遇到了法律问题,他们认为解决方案非常简单。但作为一名非专业人士,首先收集证据是一个大问题,以及各种后续的法律程序。接受张先生委托后,通过行政复议和申请信息披露,最终成功帮助张先生获得拆迁款126万元,是之前的两倍。
虽然拆迁政策是活的,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但别忘了法律有底线。如果您面临拆迁问题,可以致电我们的专业律师帮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