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征地拆迁中的法律纠纷比比皆是,尤其是在农村,房屋拆迁是大多数人不得不面对或经历的事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九个注意事项要心中有数,避免被招募!
1、口头承诺不可信。
为了尽快签订协议,一些拆迁方会口头承诺拆迁,但在拆迁方拟拆迁协议的文本中,会删除拆迁字样,使拆迁无法实现。从法律角度来看,口头承诺很难收集证据,所以最好在纸上实施拆迁计划。
二、不能签订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是法律禁止的,因为它会损害弱势一方的利益。一些拆迁方会做出令人兴奋的口头承诺,让你签署空白协议,让拆迁户信以为真,签自己的名字,但协议被拆迁方拿走后,他们会随意填写内容,这与口头承诺有很大的不同。拆迁户拿到协议时,很难维权,因为上面有自己的签字,法院会认定你已经知道拆迁内容了。
三、不签一般协议。
对于补偿协议,拆迁户越详细,对拆迁户越有利。但你会发现,拆迁方给你的协议文本一般比较抽象笼统,违约条款和损失赔偿条款都是空白的。我们说这样的协议有风险,最好不要签。
四、协议要留底。
安置补偿协议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每个人都需要持有这个协议。在实践中,拆迁方将以协议审批为由拿走拆迁户签署并按照手印的协议,而不是返还给拆迁户。拆迁方很容易利用漏洞。
五、协议对象要搞清楚。
根据《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可以签订补偿协议。此外,拆迁户与其他主体签订协议是违法的。有的地方拆迁户会与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存在法律风险,拆迁户一定要睁大眼睛。
六、权属证明原件不能交。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拆迁人向被拆迁人索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重要证件。许多被拆迁人不知道,所以他们把证书的原件交给了拆迁方。
一旦发生纠纷或需要法律权利保护,就会造成巨大的障碍,一些被拆迁人甚至会失去诉讼的机会。所有权证书是公民享有合法财产的重要证据,不得轻易交出,必须留在自己手中。
七、多听少说为原则。
在实践中,拆迁方经常在第一次见面时问你想要多少钱、有什么要求?等等。如果你认为这是在谈判,那么你就错了。这只是为了询问你的心理价格,以便根据你的报价制定对付你的策略。
在这个时候,如果你简单地向对方报价,你可能会失去主动权。
八、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公证。
拆迁房屋管理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这是强制性规定,即未经公证的协议无效。
九、人身安全保护好。
在保护权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我们自己的人身安全。拆迁人强制搬家或者实施非法拆迁时,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不得成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学会用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