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问:你好,律师,我想问法院如何偏袒行政机关?如何给拆迁方施加压力?
律师回答问题:我们的目的只是提高补偿,至于诉讼的成败是次要的,诉讼只是一种手段。
首先,经过司法改革,我们所代表的行政诉讼比以前赢得的要多得多,但事实上,现在法院不能完全客观、公正地审理行政案件,但我们的权利保护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我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补偿,至于诉讼的成败是次要的,诉讼只是一种手段。我们起诉后,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为依据,可以从这些依据中逐一挖掘违法点,然后通过公开审判逐一指出,如果对方有更多的违法问题,法官也必须考虑判决的影响,毕竟,现在实行终身法官责任制。在行政机关违法问题较多的情况下,法官一般愿意组织双方协商,因为只有协商解决,双方才会撤销诉讼,使我们有机会协商,协商筹码。
当然,为了增加我们的筹码和保险,我们通常不希望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这需要各种连环程序相互合作,增加对方的非法成本和成本,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