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拆迁补偿标准(国家规划拆迁补偿标准)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2-05-13 13:20:52 阅读 502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交换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产权交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置换,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实施房屋产权交换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被拆迁房屋的价格,并结算产权交换的差额;非公益性房屋的附属物不得交换产权,拆迁人应当给予货币补偿。
城乡规划拆迁补偿标准(国家规划拆迁补偿标准)

  二、货币补偿,最低的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本文关键词: 城市规划拆迁 拆迁补偿

特别声明

  本网为非营利性普及房地产领域法律知识公益网站,所刊讯息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及用于学术探讨和实务交流,该等行为既不意味着本网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亦不构成本网出具任何用途之意见或建议。若所刊文章有来源标注错误或冒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权利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房子拆迁要注意什么?(房子拆迁四点要注意)
下一篇:什么样的建筑属于违建呢?(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