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始终相信,拆迁是一种福利,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而且可以改善被拆迁人的生活。然而,由于拆迁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双方都遇到了麻烦,特别是对被拆迁人,甚至走上了一条漫长的维权之路。
在拆迁过程中。
,拆迁方必须非常专业。与被拆迁人相比,他们经历了多次战斗,了解了法律法规,了解了被拆迁人的拆迁技能和心理活动。被拆迁人是小白。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拆迁和权利保护案件。
我们帮你总结了拆迁过程中的坚持五个必须,走出三个误区。无论你是面临拆迁还是已经拆迁,都可以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拆迁过程中,坚持五个必须,也可以说是五个最好的维权机会。
拆迁公告知情权。
法律规定,拆迁前必须发布拆迁公告。国土资源部《土地征用公告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在征地拆迁前以书面形式在当地公告。在实践中,许多被拆迁人在没有看到公告的情况下被拆迁。当他们得到补偿时,他们是愚蠢的。
在拆迁过程中,这是获得合理拆迁资金最容易的环节。如果你面临拆迁,但你看不到拆迁公告,你应该注意它。这可能是一个拆迁程序。我们必须先开始,以避免被动。
补偿方式选择权。
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这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利。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拆迁人有最终决定权。
在实践中,拆迁方常说补偿方式是什么,被拆迁人必须被动接受。事实上,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房屋评估选择权。
房屋评估结果直接影响拆迁资金的数额,这对被拆迁人来说非常重要。因此,被拆迁人应积极参与房屋评估。如果他们不明白,建议尽快咨询律师。
在许多拆迁案件中,评估机构通常由拆迁方指定。他们说价格就是价格。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你也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考虑你是否遇到了拆迁常规。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选择确定。
四听证会权利。
又称听证权,这是在走法律程序之前最后的救济机会。
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如果我们不同意征地补偿和安置计划怎么办?听证会是一种相对较软但又能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对征地补偿和安置计划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和安置计划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复议诉讼权。
例如,在前面的链接中,您没有采取措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剩下的是复议和诉讼,这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70%的当事人最终通过诉讼获得了合理的拆迁资金。
在拆迁纠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尽可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最有效、综合成本最低的方式。
同时,还要避免消极对抗或冲动,陷入以下三个误区:
误区一:拒绝文件。
我们看到很多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补偿不满意。他们经常当面撕毁或拒绝签署政府文件,认为他们不接受。如果他们不签字,就不会对自己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上,无论你撕了多少份文件,政府都会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明确你已经收到了文件。
因此,撕毁或拒绝签署文件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会错过维权时间,给自己造成更多损失。因为从拆迁方的角度来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你不通过法律渠道进行复议或诉讼,你将被视为承认拆迁计划。
误区二:硬扛到底。
很多人认为,我什么都不做,不搬走,不签字,拆迁方就不能带我去。这种想法很不可取。
事实证明,这种想法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会遇到强拆。
更何况,如果你拼命抵抗到底,你的心理承受力是否足够强,时间成本是否足够,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该怎么办...各种现实问题都无法妥善解决。
误区三:暴力抵抗。
面对非法拆迁,一些拆迁户一时冲动,选择用暴力对抗暴力。他们经常对征收方说:看谁敢拆,我就和他一起死。生气的话不能乱说,傻事不能乱做。暴力抵抗是双方都输的一种方式!
最后提醒大家,遇到拆迁问题,不要逃避,不要稀里糊涂,要头脑清醒,迅速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