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问: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如果法院偏袒行政机关怎么办不赢,怎么给拆迁方施加压力?
回答问题的律师:我们的目只是提高赔偿,至于诉讼的成败是次要的,诉讼只是一种手段。
首先,在司法改革之后,我们所代表的行政诉讼比以前赢得的要多得多,但事实上,法院不能完全客观、公正地审理行政案件,但我们的权利保护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我们的目的只是为了增加赔偿。至于诉讼的成败,这是次要的。诉讼只是一种手段。我们起诉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其行为的依据。我们可以从这些基础上逐一挖掘他们的非法点,然后通过公开审判逐一指出,如果对方有更多的非法问题,法官也必须考虑判决的影响。毕竟,法官的终身责任制现在已经实施。在行政机关违法问题较多的情况下,法官一般愿意组织双方协商,因为只有协商解决,双方才会撤回诉讼,这样我们才有机会进行谈判,也有谈判的筹码。
当然,为了增加我们的筹码和保险,我们通常不希望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这需要各种连续的程序相互合作,增加另一方的成本和成本,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