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搬迁可以优先选择置换房屋的楼层,位置,还有几万元的奖励。
奖金有限,只给搬家最活跃的几户,先到先得,越早签钱越多。
当许多被拆迁人遇到征地拆迁时,他们可能会遇到拆迁方提出的拆迁奖励计划:在拆迁安置补偿计划公告中,鼓励和动员被拆迁人搬迁。在公告中,拆迁方设立搬迁奖励,约定奖励期限,在此期限内达成搬迁协议的,给予大量搬迁奖励;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搬迁,则没有拆迁奖励,其他人将选择剩余的安置房。奖励金额有时高达10万元或以上。
面对如此高的奖励诱惑,我相信无论谁会被感动。但也有很多被拆迁的朋友会打鼓:征收拆迁奖励是真的吗?我应该接受吗?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将带您了解拆迁奖励,以及后可能存在的陷阱。
法律如何规定拆迁奖励。
拆迁是真实的,奖励办法由市、县人民行政机关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要提醒被拆迁人,拆迁奖励必须以合理补偿为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根据上述法律,我们可以知道,设立拆迁奖励是合法的,其设立是为了奖励被拆迁方尽快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此外,房屋拆迁奖励不一定是在拆迁过程中支付给被征用人的。被征收人必须在征收单位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被征用房屋的安置补偿协议,并按时搬出被征用房屋,才能获得拆迁奖励。
拆迁奖励的本质从何而来。
当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迫不及待地想在搬迁期内签署协议并获得巨额奖励。基于内心的想法,由于与拆迁方多次协商失败,拆迁费用是不可逆转的。即使延迟赔偿也无法增加,最好签署大量搬迁奖励。
大多数拿到奖励费的人都觉得自己赚到了。但事实真的那么简单吗?拆迁方真的会这么大方补贴被拆迁人吗?
事实上,羊毛仍然来自羊。
早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披露工作重点的通知》第四款,加强公共资源信息披露:
进一步制定房屋征收补偿计划。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披露,房屋征收决定在征收范围内披露。补贴激励政策和标准,并向被征收人披露房屋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实施阳光征用。
此外,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搬迁奖励是房屋拆迁过程中必要的补偿条款。只要在征收单位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被征收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并按时搬出被征收房屋,就可以获得。拆迁方不能按期限规定,强迫被拆迁人签字搬迁。
搬迁奖励的目的是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支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然而,在实践中,拆迁方改变了拆迁奖励的目的,以巨额奖励为筹码,抓住被拆迁人心中的纠缠,强迫他们作为突破口拆迁。然而,被拆迁人不知道拆迁奖励的来源:
奖励本身的钱是我们合理的拆迁补偿——拆迁方给予的补偿=房屋拆迁差额的一小部分。
看到这,我们真的被拆迁人占了便宜吗?实际上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面对拆迁奖励该怎么办?
1.明确自己房屋的价值。
在房屋拆迁补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引入了大量的搬迁奖励。
因此,您必须了解您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是否符合该地区的市场价值,以及是否保证被拆迁人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的法律原则。如果没有,不要签字。不要搬家。
2.小心高额拆迁奖励陷阱。
拆迁奖励费只是为了奖励被征地拆迁人的优惠政策,不会太高。如果征地拆迁方给予的拆迁奖励费高得离谱,被拆迁人必须提高警惕。冷静地看看你的房子和土地值多少钱。不要贪图眼前的利益,小心不要因为小事而损失太多。
3.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优于拆迁奖励政策。
根据《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征收的实施应当先得到补偿。搬迁后,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实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必须在得到合理的补偿后搬迁,不得在搬迁后得到奖励,从而陷入空房的情况。
2017年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明确了搬迁前补偿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高拆迁激励费的使用,忽视了法律公平。公平,进一步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因此,即使你想获得拆迁奖励,你也必须严格遵守搬迁前补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