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网民咨询说,他们的房子被分配到拆迁范围内是件好事。经与拆迁方协商,基本谈妥,但未签订协议,要求腾空房屋,无安置费。中师明确回答了网友的咨询。首先,不要盲目地搬出房子。第二,即使你签署了协议,你也必须在搬出房子之前支付赔偿金。
一、搬迁前补偿是原则。
这是拆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不能违反。
1.如果选择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进行补偿,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搬迁前将发放补偿;
2.如果选择以房屋置换(补偿安置房)的形式进行补偿,在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后,过渡费用将在房屋搬迁前一次性补偿1-2年。如果安置房在1-2年后仍未交付,过渡费用将根据协议重新补偿。
二、法律规定:拆迁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征地费用自征地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先补偿后搬迁】先补偿后搬迁。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用人给予补偿后,被征用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用人搬迁。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赔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附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房屋和周转用房的产权交换地点和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