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问:你好,律师,我们这里拆迁,觉得拆迁补偿太低了,可以拒绝搬迁吗?
回答问题的律师:是的。
拆迁迁方未给予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拆迁人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强制性的。换句话说,在拆迁程序完整、程序合法的情况下,拆迁人无权拒绝拆迁。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市、县级政府将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拆迁人在作出补偿决定后的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