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拆迁户,你是否遇到了不合理的补偿,在拆迁过程中是否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眼睛清补偿标准非常不合理,他们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但为什么拆迁方不得不说这是一项政策,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那么,这个标准是什么样的补偿标准,是谁制定的?这些基本文件是拆迁户看不到的。许多拆迁户认为土地使用单位是当地机关,因此他们以信任的态度签署了安置补偿协议。当房子被拆除时,他们发现这不是他们想的。
正是因为拆迁方和拆迁户的实力严重不平等,信息不同,拆迁户处处被动。在拆迁方未发布基本信息的情况下,拆迁户可以通过依法申请信息披露的方式了解与拆迁有关的信息。
什么是信息披露。
根据相关法律的解释,信息披露是指机关以某种方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例如,在拆迁领域,机关从一开始就以相关方式记录所有信息,如审批程序、批准文件、土地使用信息等。
信息披露可以理解为工作日志,以不同的方式记录所做的工作,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检查。拆迁户信息披露是获取机关记录的工作日志。
在拆迁维权案件中,信息披露申请往往是维权的第一步。通过信息披露申请,我们可以了解拆迁的所有信息,从而区分对方是否违法,在哪里违法,从而对违法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维权。
所以拆迁户认为补偿不合理,或者遇到不公平待遇,想要保护自己的权利,没有拆迁方违法的证据,可以申请信息公开。
向谁申请信息公开。
信息披露的原则是谁做谁就公开。在拆迁过程中,一般向生产机构申请信息披露。例如,如果征地行为是市、县或国土资源部门,则应向当地采埃福或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信息披露;如果征地行为是省ZF,申请人是省国土资源部;如果征地行为是国务院,则应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信息披露。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履行积极披露信息的职责。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只要是与拆迁有关的信息,就是与拆迁方的拆迁有关的信息。如果不披露,则为违法行为。
特别是没有拆迁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审批文件、土地使用信息等相关公告,这无疑是违法的。因此,拆迁户可以在拆迁初期判断对方是否违法。如果他们违法,他们应该立即提供法律救济,不要冒险遏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