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将包括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用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用房屋造成的生产和经营损失的补偿等。每个地方的具体征收和补偿政策都会有所不同。关于非住宅业主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下面是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提供详细的答案。
一、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将包括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因被征用房屋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用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每个地方的具体征收补偿政策都会有所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地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的权利是什么?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被拆迁人应当赔偿被拆迁人的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交换被拆迁人的价值标准房屋,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看出,您可以与出租人协商是否终止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合同终止,应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如果租赁合同未终止,您可以继续租用搬迁房屋。
2.此外,对于非住宅房屋的拆迁,拆迁人应当赔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费用和设备安装费用不能恢复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组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而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在线咨询,或者到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