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要求进行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保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权利。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
(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计划。
(二)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一条。
二、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首先,根据现行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被征用拆迁时,不予赔偿。
第二,以下是所谓的非法建筑:
1.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未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物;
3.擅自改建。
4、农村经济组织非农业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建设的建筑,以及特区城镇化居民委员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非法转让建设的建筑;
5.违反城市规划或者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农村经济组织非农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等建筑使用功能的建筑;
7.临时建筑逾期未拆除;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建筑。
因此,如果是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法建筑,则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但是,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因下列情形造成的违法建筑也可获得补偿:
1.《城乡规划法》实施前修建的建筑;
2.无意抢种抢修取得补偿的建筑物,如一些不懂法律、不懂当前政策的人建造的建筑物;
3.因房屋主管部门的过错而建造的违法建筑,如因审批问题而建造的违法建筑。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要求进行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保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