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征地拆迁比多年前的征地拆迁更加规范和合理,但人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等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非法拆迁现象逐渐减少。然而,在目前的征地拆迁中,仍然存在一些非法强制搬迁、非法征收和侵犯人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最近,许多网民报告说,他们的土地是因为当地项目建设而被征用的,但补偿尚未到位。一些人组织强行清除他们地上的幼苗。有网友报道说,他们的房屋拆迁后,由于拆迁补偿不合理,他们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他们认为这会一直消耗下去,没想到,他们被对方一个接一个地强迫。他们不仅切断了家里的道路,还停止了家里的水和电。现在他们不能正常生活。水和电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然后,在补偿协议尚未签署且具体补偿安置尚未实施的情况下,强制清除地面上的绿色幼苗并切断水电是否合法?
律师可以很清楚地告诉你,这当然是非法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的实施应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在搬迁前应当按照补偿的原则进行搬迁。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建设。提供安置住房或货币补偿,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用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给予补偿,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换言之,无论是农村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都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在补偿协议签订和补偿安置真正落实之前,被征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移交土地。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用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加搬迁活动。
因此,如果征用方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强迫被征用人交出土地并搬迁,其行为肯定是非法的,可能不得不为其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地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在实践中,如果我们遇到非法搬迁,如断水和断电,我们不必害怕。只要我们都有以下意识,他们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还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遇到非法断水、断电、强制拆迁等行为时,一定要在现场拍照、录像,如对损坏的水、电表区域拍照,并保存其他文件,如拆迁公告、相关部门出具的部分文件、水电缴费记录、票据等。
2.断水,断电后询问水电公司。
如果在断水和断电前没有书面通知,如果被征用人不知道是谁干的,他可以先打电话给水。电力公司要求他们恢复水和电。如果他们因各种原因不恢复,或相关部门要求,建议被征用人在询问征用方相关人员后仍不恢复,可直接拨打110。
请注意,无论是供水。电力公司打电话,还是给收集方相关人员。警察打电话时要记录通话,以免以后不认账。
3.举报,反映申请查处。
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要求他们查处非法断水断电行为。如果相关部门在收到报告或报告后不进行处理或答复,被征用人只能采取以下措施。
4.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有关部门没有答复或处理被征用人报告的问题,被征用人需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