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产权交换。补偿方式的选择由被拆迁人决定。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在房屋征收补偿中,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形式补偿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的方式。被征用房屋的价值应当根据被征用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可以等于或者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产权交换。
所谓产权交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补偿自己购买或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并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价值,由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进行评估确定。
产权交换方式通常是因为被征收人没有其他住房或不愿意居住在其他地区,而选择搬到被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近年来,由于房价持续上涨,征收人提供的房价相对适中,被征收人更愿意选择产权交换的补偿方式。
(3)货币补偿与产权交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部分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部分实行产权交换补偿,即货币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在法律实践中很常见。在实施产权交换时,很难将房屋面积的建筑面积与被征用房屋的建筑面积相等;即使相等,结构也可能不同,需要进行价格结算。因此,有必要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补偿产权交换补偿不足的部分。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根据规定,我国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补偿被征用房屋的价值;
2.因房屋征收而搬迁的补偿。临时安置;
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4.补贴。
因此,当你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时,如果对方给出了补偿方案,你应该检查这些项目的具体金额。如果是错的,你应该及时告诉对方。但是,如果您已经确定了赔偿协议,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东西没有赔偿,您也可以及时与另一方交谈。
假如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造成你们实际损失的,建议你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如果你只是同意赔偿计划,并且没有签署协议,情况会好一些。现在不要签署任何拆迁安置协议,以免因违约而遭受损失。
因为一旦你签署了协议,你就违反了合同。即使合同对你不利,你在保护你的权利时也必须找到这方面的证据。因此,只要你还没有签署协议,尽量不要签署。
2.如果你签了协议,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提出行政裁决或者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如果申请行政复议仍未解决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解决赔偿纠纷。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产权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