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不公证的拆迁协议也会产生法律效力,也会限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拆迁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1.拆迁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未经公证的拆迁协议也将具有法律效力,这也将限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拆迁协议也属于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批准和其他手续。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如果办理审批申请的当事人未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其义务的责任。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拆迁协议与拆迁协议是否相同。
1.拆迁协议不同于拆迁协议。协议拆迁可能不是由市和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下实施的。有违法的可能。拆迁协议是在赔偿问题协商后签订的协议。
2.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应当签订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计划确定的合同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