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中国,任何人的私有财产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国家或其他集团可能占有他人财产,也必须通过买卖与他人协商取得,
例如,在进行工程建设时,房屋拆迁必须给予安置补偿,那么房屋拆迁补偿补偿纠纷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类型。
拆迁协议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履行合同,限期发生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因未能按期搬迁而引的纠纷。
2、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有诉讼纠纷。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但房屋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搬迁。
3、过渡性房屋腾空纠纷。被拆迁人按时返还周转房,既是民事义务,也是行政义务。因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出周转房而引起的纠纷。
四、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五、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拆迁人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和朝向,导致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按照协议赔偿或安置的要求。
拆迁补偿的所有权。
房屋补偿家庭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一般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遵守。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应按照三个原则进行分配:
一个是一个人,一个是平等分割的。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与共同居民有共同的法律关系,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第二,适当照顾老年人和缺乏经济来源的同居者。这是因为大多数老年人和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缺乏社会保障,后续生存和发展能力薄弱,需要特殊保护。此外,大多数公共住房来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他们的利益。第三,如果承租人或同居者在获得公共房屋租赁权时支付了更多的额外金额,则可以适当地给予更多的分数,这反映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和等价性原则。此外,如果未成年人居住在被拆除的公共房屋内,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地给予更多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