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房屋拆迁的情况下,要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开展,那样才可以确保房屋拆迁的全过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能够有效的。
一.房屋拆迁详细流程是什么?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县国土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3.跨区.区县建设工程.县国土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4.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国土房管局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二.什么方法可以安置房屋拆迁补偿?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确定拆迁范围.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分户等手续;.改建构作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发放营业执照,如扩建和装修;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方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4.大部分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因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过渡形式的搬迁.期限.明确规定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