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的开始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问题层出不穷。如何解决拆迁纠纷?这是每个被拆迁人都想知道和参考的问题。
一、沟通协商
当我们发现问题时,我们需要理解问题。沟通和谈判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当我们面临拆迁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沟通和谈判快速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这是拆迁纠纷早期最常见的解决方案。单纯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可能非常困难,拆迁方很可能不愿意沟通和谈判。因此,很难就争议问题达成共识。因此,结合以下两种方式,更有利于创造沟通和谈判的条件。
二、行政复议
大家很少接触到行政复议这个词,可能不太了解。通俗地说,就是让“上级单位”审查“下级单位”所做的事情是否正确,做出书面答复,“下级单位”必须是行政单位。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政府批准,县级可以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因此,我们在拆迁纠纷中面临的实施者也必须是行政单位。面对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并通过复议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当然,在复议的情况下,拆迁方有意协商,这对被拆迁人也非常有益。
三、提出诉讼
诉讼是保护权利的最佳方式,但也有整体时间跨度长的缺点。一审和二审程序完成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因此,诉讼程序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
对于拆迁纠纷,涉及最多的是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可以优先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进行行政复议,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民告官”希望渺茫,所以害怕打官司,不愿意尝试,这是极其错误的想法。被拆迁人应当积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发生拆迁纠纷时,应遵循上述三个步骤来保护权利,以达到最佳的权利保护效果。同时,保持良好的权利保护心态也是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对于权利保护的细节,您可以随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防止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