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地区的拆迁越来越多。拆迁对农村朋友来说无疑是一件大事。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每个人在拆迁后能获得多少拆迁资金。那么,如果你不接受拆迁补偿,你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第一,是否对拆迁补偿不满意
对拆迁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房屋征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合同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赔偿协议。
被征地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合同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赔偿协议。
被征地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征收是先补偿还是先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了房屋征收的步骤,即房屋征收的实施应先补偿,然后搬迁。
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的实施应先补偿,然后搬迁。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非法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用人搬迁。严禁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