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的问题:你好,律师。我不同意房屋征收部门发布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上写着,如果我不同意,我可以重新考虑或起诉。我应该复议还是起诉?
律师回答问题: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被征收人选择哪一种,由具体被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尚未通过,您可以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也可以在15天内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你也可以根据权利保护的需要,在适当的时间直接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