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书不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因此称为“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买合同土地和房屋管理局不予备案。所谓的产权证书并不是一个真正合法和有效的产权证书。这也表明,小产权房屋不受法律保护,拆迁难以得到补偿。
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买卖双方均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将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1)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许可,将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合同未实际履行或者买受人未实际居住、使用的,合同无效。
(2)如果合同已经执行,买方也实际居住使用,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合同效力问题。
实践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小产权房消费者的买卖合同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小产权房一直面临着产权问题。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另一份通知还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地区购买和非法建造房屋的规定应当严格遵守。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或者非法建造房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一旦小产权房面临征收,购买房屋的城市居民不能享受属于农村人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也不能享受属于农村人民身份的拆迁福利。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屋的拆迁没有补偿,或者只是补偿原来的房价。合法有效的小产权销售合同受法律保护,政府与买方签订的拆迁协议也合法有效。然而,它并没有解释政府如何在没有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