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是否需要行政复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2-08-29 13:26:28 阅读 521

  需要。根据中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单位征地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复议的前面。征地是否需要行政复议?

征地是否需要行政复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行政复议前是否需要征地

  1.需要。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单位征地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复议的前面。

  2.如果没有具体的征地行政行为,只张贴征收通知书等文件,则不属于复议前的范围。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应当公平.在不降低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活水平.长期生计有保障。

  2、依法及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和农村村民住房.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置补贴标准.自治区.通过制定和公布区域的综合地价,确定市辖区。在制定区域综合地价时,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原始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再次公布一次。

  4.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省级补偿标准.自治区.市辖区制定。对于农村村民的房屋,应先补偿后搬迁.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原则.提供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合理的补偿,以及因征收而造成的搬迁.补偿临时安置等费用,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和合法住房财产权益。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省管理和使用方法,由省.自治区.制定市辖区。

本文关键词: 征地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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