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拆迁纠纷经常发生。拆迁纠纷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合法拆迁还是非法拆迁。根据不同情况下的强制拆迁,当事人的处理将有所不同。
业主的房子被强行拆除如何维权,有哪些维权方式?
一.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赔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作出房屋征用决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赔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搬迁的,由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应当附有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房屋及周转用房的产权交换地点及面积等材料。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用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他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用人应在赔偿协议或赔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不搬迁的,有关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房子被合法强拆怎么办?
法律强制拆迁遵循法律程序。法律强制拆迁的司法程序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中。根据解释的规定,强制拆迁作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有两种执行形式:一种是非诉讼执行,另一种是诉讼执行。有两个程序。非诉讼执行是指行政单位申请强制拆迁和权利人。第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该解释明确规定了受理和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以及不执行的情况。执行机构由法院专门的非诉讼执行机构完成。诉讼执行主要是指法院执行机构在依法提起诉讼后,在判决文件生效后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在第84条的解释中.八十五条都有体现。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依法强行拆迁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质疑。法院将审查或举行听证会,并最终作出判决。
三.房子被非法强拆怎么办?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面对非法损害威胁,正式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收据。
2.受到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被侵害后,要求立案调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适时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部门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行政单位申请人身保护权.行政单位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公民.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行政单位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财产权侵权行为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3)非法收集和支付.征用财产;(四)其他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行为。
2001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在《关于公安部门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审批》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部门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导致公民.损害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方式,通过诉讼促进纠纷的处理,获得合理的赔偿。
经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如果房屋被合法强制拆除,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问题,法院将对执行问题进行审查或听证,并最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