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不公证的拆迁协议也可以法律承认,也可以约束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拆迁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1.拆迁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未经公证的拆迁协议也将获得法律承认,这也将限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拆迁协议也属于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确认,法律承认就会发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根据法律.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审批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审批等责任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如果办理审批手续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出让.在消除等情况下,应当办理用前款规定。
二.拆迁协议是否与拆迁协议相同
1.拆迁协议和拆迁协议不同,拆迁协议可能不是由市政部门决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实施,但由部分开发商擅自实施,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拆迁协议是协商补偿问题后签订的协议。
2.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采用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用于房屋产权交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事项,应当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计划确定的签订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请示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征收补偿计划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