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不具备合法建筑资质,这类建筑一般都要拆除,那么什么情况属于违法建筑呢?
一、什么情况属于违法建筑?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四)临时建筑建成后超过有效期的永久性建筑;
(五)通过伪造有关材料骗取主管机构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建拆除后会给予补偿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规划区未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物或者不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的,给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或者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的,不予赔偿。
三、谁来认定违法建筑?
根据规定,非法建筑的认定是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来判断建筑是否为非法建筑,并要求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虽然违法建筑是违法的,但其建造者对违法建筑是有权的,包括:
(1)可以处置建筑材料。因为建筑商没有建筑物的所有权,所以他没有权利处置,但是非法建筑物的建筑商有权处置非法建筑物的材料,也有权处置建筑材料;
(2)建筑物可以使用。占有的目的不仅是占有自己的财产,而且是根据物体的物理性质和用途来使用的。非法建筑物上的使用权属于临时使用权。非法建筑物合法后,非法建筑物的使用权成为合法建筑物的使用权;
(3)还可以从违法建筑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