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交付后,房产证可在六个月内上下取得。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包括安置房所有权证、备案证、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等。
一、安置房交付后房产证能拿到多久?
安置房交付后,房地产证可在6个月内上下取得。安置房是指拆迁公司在房屋拆迁后以其他方式为他人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成本低,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安置人可以自由交易。安置房和商品房属性相同。你需要在六个月内拿到房地产证书。拆迁房屋足够三年后,即可上市交易。因此,在购买拆迁房屋时,必须确保该房屋有三年的房地产证进行交易,以降低交易风险
二、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拆迁安置确认书(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被拆迁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检查原件并收到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到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检查原件并收到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_
8.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如增加安置面积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收集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三、安置房入住条件
1.夫妻双方需有特区户籍;
2.有特区户籍户籍的单身职工,与特区户籍并有养育、赡养联系的家庭;
3.在特区户籍年满35周岁的单身员工;
4.有特区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