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制拆迁的条件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律义务。司法强制拆迁属于行政案件,法院一般不适用调解和判决程序。
一、司法强拆的条件
司法强制拆迁的条件:
1.申请人是否合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申请人应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其他主体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否仍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用人“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与“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搬迁”是并列关系。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其责任。在司法强制拆迁过程中,也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素。如果被征收人主动作出赔偿决定,司法强制拆迁将失去事实基础。
二、法院在司法强拆前会调解吗?
没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强制拆迁的行政诉讼应除的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不适合调解行政案件。但是,可以调解行政单位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赔偿、赔偿和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强拆怎么算补偿款?
司法强拆补偿计算如下:补偿权益罚款利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参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全面、全面地考虑当事人的各种损失,确定损失金额,并对房屋和其他人员的经济损失给予行政赔偿,法院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