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租户的搬迁费一般由拆迁方支付。一般情况下,拆迁方需要向被拆迁人或自行安排住所的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但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
1.谁来支付拆迁租户的搬迁费?
拆迁租户的搬迁费用一般由拆迁方支付。拆迁方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贴。
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被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得支付临时安置补助金。搬迁补助金和临时安置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方不得随意增加过渡期,周转房屋的使用者应当按时腾出周转房屋。因拆迁人责任增加过渡期的,被拆迁人或者自行安排住所的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周转房屋的使用者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金。
二、房屋拆迁补偿具体根据面积或人头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按面积或人头进行,以当地政府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为准。房屋拆迁补偿由当地拆迁部门公布,包括房屋补偿和宅基地补偿。被征用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交换。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补偿被征用房屋的意义;
(二)因房屋征用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三、拆迁费和安置费补偿标准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对于房屋拆迁,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原则上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质量。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