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发给员工公房供其居住,公房所有权归他人所有,员工只享有居留权。如果公房被拆除,员工的居住问题很难解决。
这取决于你什么时候被分配到单位的公房。在计划经济时代,虽然部分单位分配给员工的宿舍是公房,但当时属于福利属性的公房。这些公房有的是政府的直管公房,有的是租赁合同,有的是国企的自管公房,产权归公司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公房拆迁时,首先要进行房屋改造,通过拆迁评估将地面建筑的价值卖给你,变成个人,然后像其他私房一样进行补偿。因为私房拆迁评估是由地面建筑的价值和土地价值组成的,拆迁时你会得到更多的土地补偿和装修。
如果你的房子不是福利分房的特点,那就是单位租给你住,或者单位不是国企事业。拆迁时,你应该无条件放弃其他房子。最多给你搬迁补贴,或者按照租赁合同处理;如果你实际居住,但没有其他房子,你应该在拆迁时与你消除租赁关系。如果消除租赁关系不一致,可以单独安置房屋,再次建立租赁关系。符合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优先安排号码。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面临拆迁,拆迁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律师特别提醒大家,如果家庭共有的财产或老年人留下的财产面临拆迁,建议先在家庭成员内部协商,妥善安排拆迁利益的分配。如果条件允许,建议以书面形式固定。
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很大的矛盾,或者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建议他们可以在无法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共同了解专业人士。毕竟血肉相连。如果真情和家庭因为拆迁而被拆除,显然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