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发布后扩建房子会补偿吗(加盖补偿规定)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3-02-06 13:32:05 阅读 551

  拆迁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不予补偿,征地时不予补偿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抢种、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分为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一般直接根据房地产的同等价值进行补偿。

拆迁公告发布后扩建房子会补偿吗(加盖补偿规定)

  一是拆迁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能否获得更多补偿?

  拆迁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不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一般直接根据房地产的同等价值进行补偿。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九)告知征地情况。征地依法审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通知后,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地上抢种、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不予补偿。

  (十)确定征地调查报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拟征用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类型、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查,调查报告应当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共同确定。

  (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征地审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申请听证拟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二,拆迁评估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

  征收决定后,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开始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如果对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三,房地产评估,谁负担评估费用?

  房地产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核查评估费用,房屋征收评估费用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费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和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对验证结果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关键词: 拆迁公告 加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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