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费属于房屋所有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个人房屋,应给予公平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归谁所有?
1.房屋拆迁补偿归房屋所有人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个人房屋,应给予公平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国有土地上单位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以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个人房屋,应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补偿临时安置;
三是对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什么是拆迁(或征收)补偿费?
拆迁(或征收)赔偿:是指拆迁(或征收)主体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或用户支付的各种赔偿。一般至少包括:
1.房屋补偿费,即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补偿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的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搬迁.临时补偿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居住或自行寻找临时居住的不便。根据临时居住条件,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每月给予补贴。
3.补贴.奖励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拆迁房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4.其他,除上述费用外,还有设备迁移费等其他杂费。如果是商业用房,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被拆迁人(或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补偿费应归拆迁(或征收)所有房屋后获得的补偿,是拆迁(或征收)人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应归拆迁(或征收)人所有。被拆迁(或征收)人超过两人的,按其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房屋拆迁后,私人所有人和共同居民一般应协商妥善安置其他共同居民的安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二).土地补偿费有哪些土地补偿费,是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的安置补贴费用。
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贴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耕地的安置补贴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