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的情况很多。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拆迁补偿方式包括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结合补偿。那么杂物房屋拆迁可以独立更换吗?
可以单独更换杂物房拆迁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拆除杂物房时,一般不能单独更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1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转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转让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转让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转让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更换房屋产权的,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产权置换与转换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协议:产权置换和产权转换。表面上看,协议的内容是产权转换,但协议的方式不同,保障水平也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应当按照所有权调换方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明确规定拆迁方应当对被拆迁方的位置和用途进行补偿安置。拆迁方将补偿安置房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被拆迁方请求优先获得补偿安置房的,应当予以支持。本次司法解释实际上赋予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效力。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冲突时,将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正是因为司法解释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殊效力,被拆迁人才有权优先于第三人获得约定的房屋,可以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抗第三人,从而保证实体利益。如果忽略了这一点,将本应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变成了《商品房置换协议》,其优先权可能会丧失。最后房子被拆了,约定的房子拿不到,让鸡飞蛋打。
此外,我国对房屋拆迁取得的产权转让房屋在税收上给予优惠,而对于商品房的转让取得的房屋没有优惠,这也是关系到拆迁利益的一个方面。